近日,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《中央文明委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的通报》(文明委〔2020〕9号),经过严格规范复查,天柱山风景名胜区顺利通过“全国文明单位”复查审核,自2011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以来,继续保留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
全国文明单位是社会的标杆、行业的标兵,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。天柱山风景区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为主线,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单位文化建设,广泛开展干部职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努力提高全员文明素质,打造出了一支政治强、业务精、纪律严、作风正、服务好的干群队伍,立足工作实际,围绕景区旅游发展、服务大局,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工作各个方面。

潮平两岸阔,风正一帆悬。总结文明创建成果,天柱山风景区人激情满怀。展望新的时代使命,天柱山风景区人信心百倍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,是对天柱山风景区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的充分肯定,是全体干部职工的光荣与骄傲。天柱山风景区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、新的动力,团结实干,勇于创新,不断巩固扩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,在新的征程上再取佳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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